近日,长春市财政局发布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新通知,长春市的会计从业资格人员,只要符合换证条件,都可以进行新证书的办理了。具体换证要求、换证时间唯学网小编整理如下,以供各位查看了解,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新证书。
长春市的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中,持有发证日期为2009年之前(当年已换发)但2014年之后仍未换成新版蓝色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请于2016年7月1日至9月30日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;
持有发证日期为2010年和2011年未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,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换发证书;
持有发证日期为2001年 (已换发)至2008年(未换发)会计从业资格证书(单机版数据库里存在信息)的会计人员,请于2016年8月26日前办理换发申请。
换发地址:长春市财政局C座2楼会计服务大厅12号窗口,咨询电话:89865957。
换完新版证书之后,旧版证书将要被收回了。新版会计证在全省范围内使用,旧版证书不再颁发。换证期间旧版证书仍然有效,换证时旧版证书由市财政局收回,并进行登记、造册、封存,统一上缴省财政厅。由于市直会计证换发工作量大、任务重、程序复杂,为不影响会计人员正常工作,本次换证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办理,不接受会计人员个人申请,其中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系统内会计人员换证工作。工作单位统一办理换证,须提前一天电话预约,市财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,合理安排换证时间,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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